5月11日下午,上海市红十字会举行上海市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签约仪式。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是由红十字会批准、冠以红十字名称,并在红十字会指导下,开展人道主义工作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我院党委副书记张朝然等16个市直属指导和管理的冠名医疗机构法定代表或委托人与上海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张浩亮续签了《医疗机构冠名协议书》。今后,我院会严格遵守协议,把红十字工作做得更好。